2019年6月18日 点击人次: 540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暂行规定》(长师字【2018】31号)文件精神,对自愿去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为做好2019届赴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方式
奖励对象为我校2019年到基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公费师范生。具体奖励条件与方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暂行规定》(附件1)。
二、奖励申请与审核
1、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奖励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长沙师范学院基层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本人交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名称)
4)相应类别的基层就业证明材料(西部计划协议或合同、三支一扶协议或合同、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入伍通知书)
2、各二级学院对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内容包括毕业生的基本情况、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等。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毕业生,在《长沙师范学院基层就业奖励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3、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毕业生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生就业处申请复议。
4、招生就业处将公示无异议的基层就业奖励名单移交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将奖励资金发放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材料报送
学院初审后,于2019年6月21日(周五)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基层就业奖励申请表连同《长沙师范学院基层就业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3)及有关佐证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6593931@qq.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31-84036197,联系人:文老师。
附件:
1、《关于进一步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暂行规定》
2、《长沙师范学院基层就业奖励申请表》
3、《长沙师范学院基层就业奖励申请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