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7月31日   点击人次: 7847   

各二级学院: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我校有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曾申领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其中,定向培养的毕业后要求回定向单位的学生,不纳入一次性求职补贴范围。

二、申请、审核和拨付

一次性求职补贴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流程进行。个人在“湘就业”平台自愿申请,学校和人社部门均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审核。

(一)个人申请

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按下文第3点要求准备“基础申请材料”,按下文第4点要求准备“困难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1、申请时间

我校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

2、申请步骤

(1)申请人关注“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高校毕业生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通过填写实名信息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后,进入补贴申请页面。

(2)申请人点击“立即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如果同时符合多种困难类型条件,请尽量选择一种证明材料相对简便的类型申请。(符合多种类型的毕业生选择其中一种类型申报,同时符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类型的,建议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申报)。

选择“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类型的请按户口薄填写完整家庭成员信息(大数据校验比对使用)。

(3)省内生源选择“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类型申请的,系统将根据申请人所填基本信息作大数据校验比对,并在上方用红色字体反馈校验结果通过或不通过。申请人可结合反馈结果选择最适合自身情况的类型进行申请。

省内生源选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型申请的不做大数据校验。

省外生源所有类型的大数据校验反馈结果不作为审核依据。

(4)申请人按“困难证明材料”要求将对应的困难证明资料上传。建议使用常用的扫描软件进行扫描上传,也可拍照上传,务必保证上传的资料完整、清晰、端正。最后点击“提交”完成线上申请。

(5)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查看申请审核进度,获取《湖南省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下载打印链接,并按提示在PC端下载《申请表》。申请人若需修改或取回申请,必须联系学校驳回后,才能在查询模块进行修改及重新提交。

(6)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基础申请材料”及“困难证明材料”原件接受学校初审核验。由于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导致学校、人社部门无法审核被驳回的,申请人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

3、基础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向二级学院提交如下纸质基础申请材料,同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接受二级学院初审核验:

(1)《申请表》,此表为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学生申请栏需申请人手工填写家庭困难情况简要说明,并签署申请人姓名和填报日期;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身份证有效期在2024年9月13日或之前过期的,可提前去公安局办理新的身份证,等领到新的身份证后再申请此次求职补贴)

(3)以申请人姓名开立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复印件应完整体现银行卡号,并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学校开户银行为“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支行为“交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如果申请人不是交通银行卡,而是其它银行,需提前查询学校财务处绑定的银行卡号码是否一致,并以学校财务处绑定的银行卡号码为准进行申请,且系统填写的银行卡号与提交的银行卡复印件必须一致)


4、困难证明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提供困难证明材料原件接受二级学院初审核验,并将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

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

提供①和②两项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对不能提供有效《低保证》的,由低保金发放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原件,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金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及目前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参考样本见附件3)。如低保金领取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②2024年低保金发放凭证。低保金发放凭证是指《低保证》上2024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2024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第二类:零就业家庭

零就业家庭是指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非农业户籍及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登记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申请人需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区(县)人社部门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三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提供入学前户籍地所属乡镇(街道)或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查询到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四类:特困人员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第五类:残疾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六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提供①和②两项材料:

①个人征信报告,应包含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

学校资助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学贷款证明(由学校资助部门盖章集中出具,申请人不用单独提供)

因特殊原因学校资助部门无法出具助学贷款证明的,可由申请人提供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并经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二)初审与公示

各二级学院对申报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查验相关原件,确保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并根据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二级学院审核后相关证件原件及时归还学生,学校不收取任何证件原件,遗失概不负责,各相关机构所开证明需提交原件

学校审核通过后进行统一公示,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名单及申请材料上报。

(三)复审与发放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学校递交的申请材料后,将复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学校,学校财务处将求职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1、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7:00,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逾期未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

2、纸质材料准备要求,请参照上文“个人申请”的第3点“基础申请材料”和第4点“困难证明材料”进行,其中申请材料按申请表、身份证、银行卡,证明材料顺序排放,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夹紧形成一人一册,并按花名册名单对应顺序排列

3、纸质稿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表》一份(系统打印,样式如附件1,需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二级学院行政章);(申请表内容详见“基础申请材料”要求)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3)申请人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复印件应完整体现银行卡号,并注明开户行和具体支行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申请人困难证明材料(家庭关系证明、各部门开具的凭证/证明等都需要原件);

  (5)《附件2:XX学院2025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一份(核对无误后,需二级学院签字盖章)。

4、电子稿提交的材料有:附件2:XX学院2025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发邮箱至:cssfjy@163.com(备注名:学院+2025届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

5、材料报送地址:南校区徐特立纪念馆南栋二楼208室

6、咨询电话:0731-84036197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引导。该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举措,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指派专人负责,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加强工作监督。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一经发现虚报、谎报,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有举报或投诉,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对经查实确有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有关学院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有序组织申报。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有序组织申报,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


附件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XX学院2025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

附件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样本)



                       招生就业处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