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开展2027届毕业生签约及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6年9月28日   点击人次: 2463   

各用人单位、各二级学院、2027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签约与信息核验工作,我校2027届毕业生签约及毕业去向登记统一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去向登记系统”)办理。为有序推进线上签约、去向信息填报、材料核验等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相关用人单位及2027届毕业生

二、平台功能

去向登记系统(原称“网签平台”,登录网址:https://wq.ncss.cn/)包括四项主要功能:线上签约/解约、线下签约/解约、已签协议补充登记、其他去向信息登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应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功能办理,并及时关注签约和去向登记进度。

三、用人单位线上签约操作流程

用人单位完成去向登记系统注册后,可通过系统查询已注册毕业生(学生信息均已经实名认证及学信网学籍验证),在线发出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后,经学院、学校两级审核通过,即完成签约。签约成功的就业协议可下载存档。用人单位宜提前完成企业注册,所有签约流程均可在线办理。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四、毕业生线上、线下签约及毕业去向登记操作流程

毕业生应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去向登记系统,尚未注册账号的,应先完成注册。登录系统后,须先核对基本信息:信息无误的,点击“信息确认无误,进入系统”;信息有误的,应及时联系学院负责教师予以更正。

用人单位通过去向登记系统向毕业生发出线上签约邀请后,毕业生端将显示相应签约邀请条目,点击后可查看单位及签约详细信息。毕业生应在应约有效期内对签约邀请作出回应;逾期未回应的,该签约邀请自动作废。线上签约流程如下:

 

图1 线上签约流程

用人单位未注册或选择线下签约方式的,毕业生可在去向登记系统申请电子就业协议,并开展线下签约。电子协议申请经学院、学校两级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打印就业协议书,交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毕业生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就业协议书回传至系统,经学院、学校两级再次审核通过后,即完成线下签约全部流程。线下签约流程如下:

 

图2 线下签约流程

毕业生提交就业信息后,学院、学校审核结果为“退回修改”的,应根据退回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的,该登记信息即行作废,须重新登记就业信息。

已签订纸质三方协议的毕业生,须在去向登记系统办理补充登记;其他毕业去向(如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境内升学、境外留学、待就业等),须在去向登记系统进行相应信息登记。

毕业生应仔细阅读“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分类及证明材料”说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准确选择毕业去向类型并填报相关信息。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五、就业协议盖章规范

1.由用人单位在系统发起签约且已完成系统注册审核的,线上电子就业协议书与纸质三方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学院、学校公章;用人单位如有纸质盖章要求,毕业生可将系统审核通过的三方协议PDF文件双面打印后,前往学院、学校(特立馆南栋206室)办理盖章手续。

2.毕业生自主发起协议书申请且用人单位未在系统注册的,须加盖用人单位有效公章。毕业生可将系统审核通过的电子就业协议书打印后,交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盖章无误后,将完整规范的协议书扫描上传至去向登记系统,交由学院、学校两级审核。

3.因去向登记系统暂未开通公章上传功能,凡需加盖学院、学校公章的就业协议,须自行打印纸质版,并前往指定地点线下办理审核、盖章手续。

六、签约规范及系统填报审核要求

1.用人单位发起线上签约邀请的,毕业生应约后协议即生效;毕业生发起网签的,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协议即生效。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均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履行各自责任;如有违约行为,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完成线上签约后,不再线下申领纸质就业协议书;已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通过补充登记功能填报毕业去向,并上传协议书照片或扫描件(图片清晰、要素完整),提交学院、学校审核。

3.毕业生三方协议、劳动合同等材料须填写完整,其中签约单位、试用期、薪资、违约金、报到期限、报到地点、实际工作地点等内容均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缺。

4.相关材料应确保:①单位名称须与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所对应的单位名称一致;②单位联系人电话不得与个人电话、家庭联系电话或同学电话一致;③岗位名称不得出现“实习”“见习”等字样,应具体填写;仅实习不得签订就业协议;④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的,印章名称应与单位名称一致;⑤上传三方协议、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须清晰完整;如不清晰、不完整,学校就业部门将予以退回修改。

七、往届毕业生签约登记说明

我校自2024届本科毕业生起启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2023届及以前的本科毕业生可继续通过学校云就业平台上传三方协议,并联系相关辅导员审核;2020届及以前的本科毕业生如因求职需要,可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纸质协议书。

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负责教师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731-84036197)。

 

附件:

1.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用人单位)

2.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

3.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校、院系)

 

长沙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6年9月28日